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岩委办〔2010〕77号)精神,结合市直部门的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今年8月下旬组织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工作(教学科研人员、医护医技人员及艺术团体的艺术人才等公开招聘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市直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考计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15年6月15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申报材料
市直各有关单位申报招考计划时,需呈报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招聘(遴选)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招考理由、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要求、补充方式(公开遴选或公开招聘)等内容,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
2.招考职位表。各招聘(遴选)单位应认真填写《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或《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3.用编计划。各招聘(遴选)单位申报招考计划时,应同时向市委编办提交单位年度用编申请计划,并将审核结果报送。
三、有关要求
1.各招聘(遴选)单位所制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不得含有任何歧视性条件。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不得作过多过细限定,一般应设置多个相关专业(5个以上),鼓励按“类”设置,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年龄条件设置一般应为5的倍数;除特殊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得设置性别限制。公开遴选主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主要面向社会,根据职位需要,可面向全省、全市,也可面向全国。
2.各招聘(遴选)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逾期不受理。
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联系电话:2313850,邮箱:szgbek@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3293326,邮箱:lydpk@sina.com。
四、组织领导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聘(遴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各招聘(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工作中要求严格按照《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执行,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遴选)工作有序顺利进行。